利辛县旧城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
主要职责:贯彻落实国家和省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;
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机制,协助有关部门排查环境事故隐患,制止违法行为;
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,落实“网格化”环境监管任务;
加强畜禽养殖业禁养区、限养区环境管理;
控制面源污染;
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,组织引导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等生态环境日常管理工作。
负责人:盛家华
联系电话:13856804368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早上8:30-中午12:00下午2:30-下午5:30
办公地址:利辛县旧城镇计生办二楼
注:内容来源于利辛县人民政府官网,如有变更,以官方实际更新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