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题: 利辛在线社区——————社区基本法

  • 流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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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表于:2013/9/10 22:12:06
  • 来自:安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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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部分 总则

1、本社区全称“利辛在线社区”,是利辛在线下属社区,简称利辛在线社区。
2、本社区基本法是利辛在线社区最高法规,本社区管理团队制定的任何制度均不得于本基本法相抵触。
3、本社区所有会员都必须遵守《国家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,当本法规及本社区一切制度与中国法律法规冲突时,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。

第二部分 言论守则

4、本社区会员言论自由。
5、本社区提倡会员积极发言。
6、本社区会员不得在本社区发表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。
7、本社区会员不得在本社区发表任何违反《国家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第九条规定的言论。
即、任何会员不得发表: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任何言论!
8、本社区会员非社区言论,如:QQ、MSN、电子邮件、电话、手机短信等言论均不受社区管理,社区不接受此类投诉。

第三部分 社区会员的权利与义务

9、本社区会员享有在论坛公开各版发贴的权力,除被关闭的帖子外。
10、本社区会员有权申请斑竹,申请新版。
11、本社区会员有权对社区管理团队或其他会员投诉。
12、本社区会员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社区各项规章制度。
13、本社区会员有义务保卫本社区,支持本社区,监察本社区,宣传本社区。

第四部分 社区管理

14、本社区是以社区管理员管理全社区,超级版主管理各区,版主管理各版的梯级基本管理体系。
15、本社区会员违反7条制度都将受到严厉处置。本社区会员不得进行任何非法商业活动,不得在本社区非指定版面发布广告,不得恶意弹劾社区管理团队成员,不得多版发布重复帖,不得进行任何破坏社区公共秩序的活动,如有违反,将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。
16、本社区会员不得利用社区BUG进行任何活动,如有违反,社区有权关闭权限或删除ID。社区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的权利。

第五部分 版权声明

17、利辛在线社区会员发表的文章或图片仅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,与本社区立场无关。荣责自负。
18、凡在利辛在线社区中发布的帖子,视为发帖人允许利辛在线及利辛在线社区进行使用,无需支付报酬,利辛在线及利辛在线社区有权选取本社区优秀文章或图片立为典型,为本社区做正面宣传。利辛在线及利辛在线社区在引用中可以在不改变作者原意的情况下,对文章及图片进行适当编辑或调整版式(但文章或图片中含有姓名、地址、联系方式、网络链接地址、广告等内容的利辛在线及利辛在线社区有权直接进行屏蔽或删除)。
19、本社区合法(即未违反7条)帖子版权归作者所有,转载本社区帖子时必须注明出自利辛在线社区。

第六部分 附则

20、本社区会员之间通过社区相识、交往中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心理、身体伤害和经济损失,利辛在线社区不承担责任。
21、由非故意原因(包括系统维修、社区升级、社区故障、社区被攻击),导致的用户数据丢失、服务暂停,社区不承担赔偿和不肩负法律责任。
22、本社区保留修改完善本基本法的权利。
23、本社区基本法自正式颁布之日起生效。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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